職 稱:約僱助理
名 額:正取1名,備取2名。本案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其候補時間為3個月。
僱用期間
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。案內人員性質,屬於定期性或輔助性人力,若計畫結束應相對減列,若僱用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。
報 酬
依「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」約僱五等 280 薪點計酬給付(約月薪 37,800 元);另須依規定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自付部分。
工作項目
(一) 協助辦理遷廢校之財產盤點、報廢、清算及移撥事宜。25%
(二) 協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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