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12年10月31日興中學字第1120009192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24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20130160號函辦理。
二、
旨揭評選本市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24日(星期三)止,送件前請務必詳閱推薦資料格式說明(如附件),並郵寄以下資料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許小姐辦理(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),將由本局審查後函文承辦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進行評選事宜:
(一)
推薦資料核章正本1式4份,包含推薦表、具體感人事蹟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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